关于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》及《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》的实施 |
来源:亚新集团 发布时间:2009/5/26 15:18:24 |
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3号文,制定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》DB50500-2008为国家标准,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。该《规范》是在原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》DB50500-2003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。江苏建设厅依据该规范制定了《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》(2009年),自2009年5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实施。
以下是《规范》和《定额》部分重点修改项: 1、《规范》中提及风险费用,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人工费不宜纳入风险,材料价格的风险在5%以内,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在10%以内由投标人自行承担,超过部分可予以调整此部分由招标人承担,管理费和利润风险由投标人全部承担。(规范P346) 2、《规范》中规定同一投标工程中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。(规范P4) 3、《规范》中明确标明补充项目的编码的书写:附录的顺序码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(如×B001)。(规范P4) 4、《定额》将措施项目费用分为通用措施项目费和专业措施项目费。安装专业措施项目费中新增了脚手架费用。(定额P7、P11) 5、《定额》其他措施费增加了暂列金额(不可预见的材料费、索赔费用及工程变更费)、暂估价、计日工、总承包费。(定额P12) |